一、哪些可以作为重婚罪的证据
在法律认定当中,重婚罪其具体所指的是,存在配偶的情况下,又另外与其他人形成结婚关系,或者是明明清楚知道对方是有配偶之人,但是却仍然和对方去进行结婚行为。能够被当作重婚罪证据的情况如下:
结婚证,要是嫌疑人跟他人领取了结婚证,这算是最直接用以证明重婚的证据,像借助婚姻登记部门查询进而获取相关档案这样的方式 。
2.证人所提证言:由对情况有所了解的证人给出,其具有重要证明功用。举例来说,邻居证实,嫌疑人与第三者长时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诸如对外宣称是夫妻,共同参与社交活动,且以夫妻身份介绍彼此等 。
3.视听资料,包含照片,视频,录音之类。像是拍到嫌疑人跟第三者举办结婚仪式的照片,或是视频,又或者录到他们以夫妻相称的对话录音。
第4类为书证,比如文件与信件是以夫妻名义签署的,购产合同上夫妻身份进行了署名之类的 。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当地基层组织要是能够证明嫌疑人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也能够作为证据。

证据的收集,应当合乎法律规定,让证据的真实以及关联性质得到确保。要是有重婚行为存在的怀疑,那么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重婚罪
重婚罪指的是,存在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晓他人有配偶,却是还跟其结婚的这么一种行为情况如下是可以用来起诉重婚罪的:
重婚中的法律重婚情况是,存在有配偶的人,这个人又和其他人有了关系,具体是在婚姻关系处于存续的这个期间,该有配偶者与他人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的操作,这属于是最为典型的重婚这种行为 。
事实重婚的情况是,有配偶的人跟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虽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可是双方对外是以夫妻相互称呼的,而且周围的群众也觉得他们是夫妻关系,比如说,长期一起居住,在社交活动里以夫妻的身份出现,还共同养育子女等。
明知他人存在配偶,却与之结婚,本人自身并无配偶,然而却清楚知晓对方是有配偶之人,却还故意与之进行登记结婚,或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在对重婚罪进行起诉这个行为之时,是需要去收集与之相关的各种证据的,像是结婚登记证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等等这些。与此同时,存在着两种途径,既能够向公安机关去进行报案,还能够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
三、民政局可以查出异地重婚吗
民政局一般无法直接查出异地重婚。
在当下婚姻登记系统情形里重婚的取证东莞侦探调查-哪些证据可作为重婚罪的关键?这些要点需知晓,虽构建起全国联网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然而此系统主要是给婚姻登记机关予以信息支撑,并非全部信息都面向社会公开供查询。民政局的主要任务乃是办理婚姻登记,其进行查询一般是基于特定目的以及权限。
一方面,重婚行为的一个体现方面,是指已经有配偶的人再次和其他人进行登记结婚这种情况,或者是以夫妻名义一同生活这种呈现形式。要是重婚这件事情涉及到不同地区之间的婚姻登记,当在信息传递历程以及共享环节,存在一定程度的延迟现象或者出现疏漏状况时,民政局方面有可能很难在即时状态下察觉到。并且,要是有一方是以夫妻名和其他人共同居住然而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东莞侦探调查,民政局从婚姻登记所包含的信息所属角度出发,根本就没有办法察觉发现该情况。
另一方面,只有当相关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向民政局递交查询申请,并且符合查询条件之时,民政局才会依据规定给出相应婚姻登记信息。所以,民政局在一般情形下很难主动查明异地重婚情况,需要经由司法机关等在办理案件进程中,依靠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核实方可判定是否存在重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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