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弘泰侦探调查公司
service tel
13728687007
站内公告:
诚信为本:市场永远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侦探案例
行业资讯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调查-婚外情近10年转账数十万?法院判决同事婚外情纠纷案  时间:2025-12-04 09:09:24

2月10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了这样一则消息,南通有一名男子和原同事有着长达将近十多年的婚外情关系,期间他采用微信发红包以及代对方归还信用卡欠款等方法给对方转了超过20万元款项,而婚外情女方亦是利用好多方式来回回向其转了11.8万多块钱同事婚外情,这两人多年里相互的走款竟然达到了数百笔规模,后来男子的妻子察觉到这件事情将女方告到法院要求追回钱款,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知晓了该案二审以后做出来判决依旧维持原审规定,要求婚外情女方向原配妻子返还转账差异额八千五百多块以及利息方面的损失 。

妻子发现婚外情,丈夫向情人转账超20万元

狄某跟蒋某是夫妻关系,然而狄某和之前在同一单位工作过的女同事赵某,多年以来一直维持着不符合正常道德规范的男女关系,在每年的重大节日以及传统节日的时候,狄某总会给赵某转金钱用于购买礼物,时间长了累计起来竟然超过了二十万元。

纸呢,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情况东莞私家调查公司,狄某的原配妻子是蒋某,蒋某发现了自己丈夫存在的这段婚外情这个状况。一时间之内,震惊的情绪、愤怒的情绪、悲伤的情绪在她心头相互交杂掺和,不过呢蒋某很快就冷静了下来这种状态,她把赵某起诉到了法院那儿,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归还有关的钱款金额。

一审法院经查明得知,蒋某跟狄某在2010年的时候注册开展结婚登记行为,赵某跟狄某往昔是公司里的同事。在2013年到2021年这个时间段之内,狄某凭借还信用卡、代他人付款、通过支付宝进行转账、发放微信红包、利用银行卡进行转账这样子的形式,朝着赵某进行转账,总计积攒达到20.4万多元。然而在2012年到2021年期间,赵某同样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给狄某转账了11.8万多元。

其间两人存在各类转账行为 ,还有替对方代付 、代还信用卡等情况 ,所涉款项相互作了折抵 ,最终赵某实从狄某处获取利益达8.5万余元 。

法院:违反公序良俗赠与无效,退还互转差额

同事婚外情_婚外情转账差额返还_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

一审法院展开审理后得出这样的认定,原告蒋某拿出了狄某借助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以及支付宝代付、代还信用卡等途径向赵某支付款项的证据,以此来表明对方实际有着接受狄某所交付款项的情况,进而完成了对于赠与合同关系的初步举证义务。,。

赵某尽管抗辩狄某跟他之间的钱款往来不是赠与,然而却没能列举出足够的可以用来反驳的证据。狄某辩解称他跟赵某原本是同事关系调查-婚外情近10年转账数十万?法院判决同事婚外情纠纷案,由于报销垫付以及彼此借款还款等这些事情,才产生了资金往来,且狄某同样没能够就报销以及借款还款展开举证。

赵某主张上述款项性质并非赠与款,狄某也主张上述款项性质并非赠与款,他们应承担举证责任,然而这两人均未能列举充足的反驳证据来推翻蒋某的主张,依照法律规定他们应承担不利后果,那么应认定赵某和狄某两人之间赠与关系存在。

本案里,狄某跟其妻子蒋某两人的消息之中,多次表述自己犯了错误,觉得对不起妻子,并且赵某于与蒋某的通话当中,也承认自己犯了“成年人的错误”。与此同时,赵某、狄某在特殊日期转账的数额都是“520”这类具有特殊含义的数字,所以能够认定两人存在暧昧关系,以此证明狄某没有尽到婚内的忠诚义务,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

法院持有这样的看法,狄某于十年的时间段里,陆陆续续地去把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赠送给赵某,这既不是因为日常生活所需要,并且也没有跟蒋某进行平等的协商从而取得蒋某的同意,所以就应当认定为此种赠与行为是没有效力的。当民事法律行为没有效力之后,行为人因为这个行为而取得的财产是应当要予以返还的。

总的来说,一审法院判定狄某针对赵某的赠与这一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进而作出判决要求赵某归还蒋某八万五千多元以及利息方面所遭受的损失。赵某对此表示不服,而后提起上诉。

法官进行介绍,狄某跟赵某之间存在着往来款项,往来款项的数量多达数百笔,这些款项基本都是整数,时间跨度接近十年,在已经分配了举证责任,并且给予了各方充分的举证质证的时间的情景下,三方全都没办法逐一表明每一笔款项的情况,要么给予举证来证明往来款项属于其他的性质,所以一审法院凭借狄某和赵某在彼此往来款项方面的差额来确认赠与金额,这是符合常理的,并没有什么不妥 。

最终,南通中院经二审审理维持了原判。

婚外情转账差额返还_同事婚外情_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期间,夫妻所获取到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被视作共同财产的,当然了,除非存在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有着协议把这份财产归为个人财产。夫妻彼此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自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这是不言自明的。该案的法官讲道,除开日常家事范畴之内的事务以及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以外,要是一方私自处分共同财产了,那么对于另一方而言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在这个案件当中,丈夫狄某,和赵某之间,存在金钱来往行为,该行为所处分的财产,是狄某与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此行为没有经过蒋某的同意,这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所有权。

法官称,夫妻当中有一方跟婚外的异性开展感情方面的交往,并且把夫妻二者共有的财产赠送给了第三人,这种行为不符合夫妻在婚姻里彼此忠诚的社会道德方面的要求,扰乱了公共秩序,对善良风俗造成了损害,该赠与行为应该被认定为是无效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陈羽柔 古林

视频剪辑:周嘉楠

校对 徐珩